与“摩洛哥王子”相遇
每篇小说的写作都是一场复杂的相遇。立意、主题、细节、故事、起承转合,一点点在它们该在的地方沉默地聚集和生长,某一天,一个感觉到了,或者小说的第一句话现身了,零落各处的这些因素突然间被同时或渐次撞击,像斯诺克球台上那颗白色的母球,跟所有红球一一接上了头,一个局就活了,小说开始启动。所以,一篇小说写作就是一场复杂的相遇:必然与偶然的相遇,既有的与未知的相遇,理性与感性的相遇,扎实储备与灵光乍现的相遇。《摩洛哥王子》也是如此。
这短篇是我“北京西郊”主题系列短篇中的一个。二〇一二年,我开始写作《北京西郊故事集》,主要人物一直是三个人:“我”(木鱼)、行健、米箩,三个漂泊在北京的年轻人。那个时候“某某故事集”还不像现在这么热。遗憾的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原以为能速战速决,比如写十二个短篇,就以此名为题出版,但断断续续、晃晃悠悠、老牛拉破车式地,第六个年头都要结束了,我还只写了八个。照眼下的节奏,接下来的四个似乎也遥遥无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故事集”成了小说集中的“显名”。十二个全写完了,我可能都不敢再用“故事集”这名字了。
在已经完成的八个短篇里,《如果大雪封门》获得了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的短篇小说奖,《六耳猕猴》获过《小说月报》第十六届百花奖。《摩洛哥王子》就写作顺序,排在最后。
很多年里我都想写一个流浪歌手。在北京我见过很多这样的年轻人,站在街角、天桥下、
地铁口,穿行在一直行驶的地铁里,背一把吉他,随身带着小音箱,或者干脆裸唱,直唱到嗓子沙哑、口焦舌燥。漂在北京的人群中,这个群体比较特殊,艺术范儿,怎么想都觉得浪漫得不行。想当年,我也疯狂地迷恋过几种乐器,恨不能左手一把二胡、右手一支笛子去闯世界。当然没闯成,现在,可能连二胡的音都摸不准了。但我对“艺术地闯世界”保持了顽固的想象,一直希望写出一个我不曾也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形象。一颗种子就沉默地埋在那里,等待一个合适的相遇。
有一天,我在上班的地铁上遇到一个卖唱的小伙子,抱着吉他,吉他的音箱上挂着一个张开口的包,供有心的听众随意打赏。他唱得真好,我给了一次钱,但跟了他好几节车厢,就为了多听几首。小伙子人长得很帅,有点像混血,但衣服上肯定不会有“摩洛哥王子”,就算他自信心爆棚也不会有,因为“摩洛哥王子”是我在动笔之前才想到的名字。当时刚看完一部电影,叫《摩洛哥王妃》,很喜欢,顺手就把“摩洛哥王子”送给他了。我想象一个和“我”、行健、米箩一样漂泊在北京的“摩洛哥王子”,他需要一个安身的地方,“我们”的出租屋里还空着一张床位。这个系列里的另一篇,《屋顶上》里宝来被小混混打成了傻子以后,他的床位就一直空着,不断地有人在别的小说里住进来。现在轮到“摩洛哥王子”。
我对地铁里卖唱的小伙子印象很深,一是他唱得实在是好,坐了十几年地铁,我从来没有跟着一个卖唱的跑了好几节车厢;二是那段时间出台了新规定,地铁里一律不得乞讨、卖唱、散发小广告,“摩洛哥王子”正顶风作案;第三个原因,那天我还遇到一个乞讨的女孩,跟小说里那女孩差不多大,头发有点乱,脸没洗干净,怯生生的眼光里充满了生之恐惧和艰辛。我看过一条新闻,一群孩子被拐卖到大城市,被强迫四处乞讨。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那条新闻里说:也有孩子是亲生父母逼着来乞讨的。这一条理解起来也没什么大困难,但我就想看一看,亲生父母是如何下得了这个狠手的。
我让“我”和“艺术地闯世界”的“摩洛哥王子”相遇了。我让他和乞讨的小姑娘相遇了。我又让他和小女孩的父母相遇了。然后,有了这个叫《摩洛哥王子》的短篇小说。
——选自《第十七届百花文学奖·小说月报获奖作品集》
《第十七届百花文学奖·小说月报获奖作品集》
徐则臣,男,
年生于江苏东海。
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
年开始小说创作。
著有长篇小说《午夜之门》《夜火车》《耶路撒冷》《王城如海》,小说集《鸭子是怎样飞上天的》《跑步穿过中关村》《天上人间》《人间烟火》《居延》,散文随笔集《把大师挂在嘴上》《到世界去》等。曾获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庄重文文学奖、腾讯书院文学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小说家等奖项。根据其中篇小说《我们在北京相遇》改编的《北京你好》获第十四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最佳电视电影奖,参与编剧的《我坚强的小船》获第四届好莱坞AOF国际电影节最佳外语片奖。中篇小说《跑步穿过中关村》获《小说月报》第十三届百花奖,短篇小说《六耳猕猴》获第十六届百花文学奖,《摩洛哥王子》第十七届百花文学奖。现为《人民文学》杂志编辑。
徐则臣的另一短篇小说《霜降》收录在《小说月报》第4期,详情请看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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