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六上线的《良善生活与法治》中,罗翔老师走进混沌。在混沌君上周的课程预告《B站刑法小王子亲临授课:这10个问题,每个都直击法学的基石》一文中,罗翔老师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好”的问题:
什么是“好”?
人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社会行为受到约束的标准是什么?
鼓励见义勇为,还是惩罚见死不救?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什么?
充满智慧的哲学王应不应该拥有无限权力
正义是否客观存在?
法治和法家一样吗?
积极自由还是消极自由?
规则平等还是结果平等?
这些问题都是上千年来引发无数哲人思考的法学基本命题,罗翔老师的课程上线后,这些问题有了答案。把它们串联起来,你可以得到一幅法学的基础思维路线图。
今天,混沌君根据课程内容制作了一张思维导图,以便大家对课程内容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何为良善,何为法治
一个人思维的深刻性离不开他头脑中的词汇,词汇量有多大,思维就有多深刻。
审视一下内心中的词汇,那些构成你安身立命的一些基本词汇,你真的知道它们的含义吗?
比如说,什么叫“良善”?什么叫“好”?什么叫“法治”?
“好”是人的发明还是发现?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如果“好”是主观的,那“良善”不就是一种自我欺骗吗?如果是主观的,那么一个拥有强大能力的“超人”,能够凌驾在所谓的主观良善标准上吗?
我们从人的本性开始谈起。
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
在人类历史上历来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承认人的内心有幽暗的成分,另一种乐观主义认为人天性纯良。
乐观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是卢梭,他曾经写过一本书叫《爱弥儿》,在《爱弥儿》中前言引用了古希腊哲学家塞涅卡的一段话:
“我们身患一种可以治好的病,我们生来向善,只要愿意改正,就能得到自然的帮助。”
塞涅卡的这段话基本上是《爱弥儿》的中心思想。对卢梭这种乐观主义者而言,人的本性是纯良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社会制度的革新,通过教育的普及,让社会变得越来越好,创造一个臻于完美的黄金世界。
乐观主义描绘的未来是如此美好,以至于启蒙时代之后人们普遍遵循乐观主义的思考路径。
但是有无数事例可以说明人的自私,也没人可以否认人的内心有幽暗面。正是因为法律正视人内心的幽暗,以惩罚作为后盾,所以我们要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
也有同学会说:维护社会秩序其实有很多手段,道德和宗教也可以啊。
我承认道德和宗教能够调控人的行为,但是道德和宗教发挥的作用是内在的,而法律是以外在的惩罚手段来强行地堵住人内心的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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