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先生的《人生》曾经是我的枕边书,这本书是我很敬重的俞老师送给我的遗物。
那年少年正当时,两个小偷。
俞老师并非你们想象中的七老八十,他去世的时候只有二十七岁,距今二十多年了。他爱穿一件白衬衣,领口永远是干净的,身上是清爽的肥皂水的味道。他英俊帅气,嘴角总是挂着淡淡的笑容,即使到死,也没有病人身上的那种腐朽。至今想起他,我脑海中依旧会闪现出傍晚的落日、满天星辰跟皎洁月光。他对我的一生影响巨大,是我真正意义上的人生导师。
小时候有一个表哥非常淘气,经常带着我们偷鸡摸狗,发展到后来,开始偷同学的铅笔盒跟零钱。
有一次我们来到教室的宿舍楼,表哥几下将门锁砸开,里面非常干净,映入眼前的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褥,还有床前柜子上一整排的书。书柜旁边竟然有一个玻璃瓶,里面插着一株栀子花,满屋都是栀子花的香气。表哥直奔床头的一个小型录音机跟一块手表,我还沉浸在那一排书的震撼当中。当时经济条件很不好,吃喝不愁,但是老百姓手中的钱并不多,能够舍得花费几十元买书的人微乎其微。
书在那个年代是奢侈品的代名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表哥毫不犹豫将手表放回床头,把录音机如同珍宝一般揣在怀中。拉着我跑路,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一排书,鬼使神差的抽出一本学着表哥的样子揣在怀中,两个人急忙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出去的时候,被主人逮了个正着。
主人就是俞老师,俞老师刚刚下课,回宿舍取东西,迎头碰上了表哥,表哥做贼心虚,扭头就往反方向跑。我落后了一步,看到表哥火急火燎的跑了,这才看到一脸莫名的俞老师。
我待在当地一动不动,认命般的等待老师的宣判。
俞老师笑道:你怎么不跑?你的朋友不太讲义气啊,自己跑了。
我不说话,用手指死死地扯着衣角,既尴尬又害怕。
俞老师问道:你“拿”的什么?我可以看看吗?
我把怀中的书掏出来,小心的递给他。
他咦了一声,温柔的说道:你眼光不错,这是本好书。你也喜欢路遥啊,看过他的什么作品?
我小声的说道:老师,我是随便拿的,我根本不认识路遥。我只认识陈瑶,她是我的堂妹。
他忍不住笑出声来,却又假装生气道:跑掉的那个叫什么名字?说出来,可以将功赎罪。
我摇摇头道:不行,我不能出卖表哥。
俞老师拉着我的手,笑道:好了,不难为你了,走,找你表哥去。
少年不归路,拨乱反正。
俞老师并没有为难我们,他拿出表哥放弃的那块手表,看着我们疑惑的表情。
他很温和的说道:这是我上大学时,女朋友送给我的。一千多块钱呢,顶我三个月的工资,你们如果拿的是这块表,我可能会把你们送到派出所。现在呢,算了吧。
他很大方的将录音机递给了表哥,平静的说道:送给你了,不过里面是空的。我可以借给你磁带,我的箱子里有很多。不过约法三章,每周音乐课,必须给大家唱一首歌,唱不好不行。
反手把书递给我说道:这是路遥先生写的《人生》,给你三天的时间看完,看完之后,写一篇读后感,写得好可以找我换其它的书,记住知识可以偷,书不可以偷的。
俞老师不知道的是,十年以后,世界上多了一个小资的作者,写出了十几部小说,用文字治愈了多少迷途的少年。另一个孩子参加了一档选秀节目,脱颖而出成为了专业歌手。
那一年,俞老师成为了我们的语文老师,我成为了他的课代表。当我既将把那一排书全部看完的时候,俞老师毫无征兆的忽然消失了。
我拿着他给我的钥匙,打开房门。里面一如之前,又不完全相同。原来是少了那个人的烟火气,一切变的了无生趣。
故人已去黄鹤楼,思念如泉涌。
周老师代替了俞老师给我们上课,我们问她俞老师什么时候回来。
周老师说俞老师不会回来了,他病了,病的很重,他现在在上海接受治疗。原来俞老师一年前就确诊了肺癌晚期,这一年本来大有好转,就在前半个月,病情忽然急转直下,俞老师在办公室晕倒了。
我并不相信周老师说的话,俞老师怎么看也不像一个病人,那么阳光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得了绝症呢。
一周后,周老师红着眼睛交给我一封信。
我打开之后,熟悉的字迹,熟悉的语气,还没有看完,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
“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不满意,就灰心。”
这是路遥先生《人生》中的原话,下面是我想说的。
“当我知道自己得了绝症的那天,我遇到了你们。在我看来,放弃了贵重物品的两个小偷,要么不识货,要么是真傻。一个偷音乐,一个偷知识,傻的可爱。但是偷东西是可耻的,偷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结果是努力出来的,人生是经历出来的,不是偷来的。你不要做高加林,也不要做高三星,而是要做刘巧珍。很多人看来,刘巧珍很傻,根本没有自己,但是唯有真爱才会无私,唯有真性情的人才会无愧人生。刘巧珍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弥足珍贵。”
《人生》这本书送给你,希望你有一天碰到自己的刘巧珍,请珍惜。还有本书统一送到学校图书馆,作为我这个老师送给同学们最后的礼物。
我走了,别伤心!跟你说个秘密。老师心中也有一个刘巧珍,三年前她出车祸走了,我好想她,我要去找她,再见。
祝福我吧!
俞飞鸿绝笔。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刘巧珍。
二十年后,看到电视上播放《人生之路》,看了几集,就看不下去了。
如果没有看原著,很多人会觉得这部剧不错,剧中陈晓饰演的高加林非常符合原著中的形象。加上偷梁换柱这条线索无限延伸,贯彻了整部剧,使得这部剧冲突十足,非常好看。
但是我认为这部剧最大的败笔就是把单男主改成了双男主,剧中增加了高双星的戏份,几乎与高加林平起平坐。
这就减弱了高加林整个故事的完整性,到底高加林是主角,还是高双星是主角?谁衬托谁?
第二个败笔是把高加林美化了。
原著中的高加林是高大英俊,勤奋好学,但是免不了有很多底层人的缺点,比如面对生活的苦难,缺乏耐心,面对城市的诱惑,抵挡不住等等。正因为有缺点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塑造出来的英雄。
第三个败笔就是刘巧珍。
剧中着重刻画了刘巧珍是个农村女孩,没有文化没有见识,土的掉渣。但是原著中不是这样说的,通过原著的描述,我们可以得出,刘巧珍并不土,她是没有文化,但是有教养。虽然在农村,但是善良漂亮有灵气。她很勇敢,可以为了一个人豁得出去;可以为一个人,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人才是剧中的灵魂,而不是陪衬。
第四个败笔就是偷梁换柱没完没了了。
原著只是替代了高加林的教师资格,而不是替他上大学,剧中这个一路替代太牵强了,现实生活中有,但是绝对不会有如此轴,如此一根筋的剧情。太影视化了,完全是为了讲故事而编故事。
对于《人生》这部经典之作,就连作家陈忠实跟企业家马云都对其推崇有加,可见这部作品对这个世界的影响力以及在文坛上的地位。
很多人并不了解原著《人生》讲的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我个人观点:电视剧《人生之路》的改编太失败了,这哪是致敬经典,简直是毁经典。
原版《人生》甩《人生之路》十条街,电视剧为了迎合现代人的口味会做出一系列的妥协,而文学不会。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刘巧珍,每个人都是高加林,高加林不是什么社会精英,而是一个普通人,就是你我以及身边的人。
这个普通人会在挫折面前气馁,在诱惑面前犹豫,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才是真正的人生,这才是真正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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