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写作轻课
读后感写作中的故事概括,感想点推导等难点如何攻克?
除了“引议联结”的常规写法外,读后感写作还有哪些创意写法呢?
两节音频课分享给大家
接下来的学员们的读后感创作大赏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朱宸睿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无意中被人从宁静安逸的乡下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后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柴斯特和好朋友塔克老鼠、亨利猫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柴斯特对名利与自由的选择。
当柴斯特不小心吃掉了半张两元钞票不知所措时,塔克就绞尽脑汁为它想了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贴上胶带当一块钱用,把其余的部分也吃了,找个替死鬼等一大堆办法,在所有的办法被柴斯特否定后,亨利提出塔克有钱时,塔克一点都没有隐瞒、一点都没有犹豫、一点都没有怨言,豪爽地拿出了它辛辛苦苦积攒的毕生的积蓄来帮助柴斯特免去牢狱之灾。这不但让我看到了一只敢于承担责任的蟋蟀和慷慨解囊的老鼠,更让我感受到了柴斯特和塔克、亨利之间的友情,如果用现在流行的一个词来形容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友情的话,我觉得胜过“闺蜜”。
这也让我想到了我们同学之间有时会为了一支笔、一本书而吵起来,互相埋怨、指责,一点都没有想到谦让,想起这样会伤害我们之间的友情,我觉得真该好好反省一下。
成名后的柴斯特面对名利与自由这个二选一的选择题时,它遵从自己的思想,做一只有自由、不为利所缚的蟋蟀。这让我感到很震惊,也让我对名利和自由有了新的见解和认识,人应该从心出发,走自己认为适合自己的路,不去强求出名,只求生活的快乐、有意义。虽然名利能为人带来光彩,但是如果这要让人失去自由,甚至成为傀儡,那就太不值得了。
就如现在家长们死命地拔苗助长,就希望我们能各方面都胜人一筹,但却在潜移默化中让我们失去了快乐的童年,让我们感到身心俱疲,家长们真应该像柴斯特学习,做一只平凡而又了不起的蟋蟀。
换种思维看“三国”
曾煜轩
最近我在阅读《三国演义》,老师告诉我这是一本演义小说,我读着读着却突然发现似乎进入了科幻世界,那里面的英雄人物分明是一个个异能人嘛!罗贯中是被历史耽误的科幻小说家。容我给你分析分析:
首先是典韦,这人力气超人。超到什么程度呢?就说他挂了的那一回:武器没了,顺手抓两个可怜的小兵充当铁戟,甩动自如,击死者八九人。小兵身穿铁盔甲,少说也有个百八十斤重,一手一个,你说要不是基因变异,正常人能有这力量吗?典韦应该是只穿一条裤子就上场的绿巨人的祖宗。
再说关羽,这人就是霹雳战神。你说温酒斩华雄那一回:骁将俞涉,大将潘凤,战了几个回合都没能把华雄拿下。关羽自动请缨,“我去去就来”呦呵,他的确像是出去方便了一下而已,去去就提着华雄的人头回来了。再说斩颜良那一回:颜良正要发问,赤兔马快,关羽手起一刀,就把颜良刺死马下。颜良估计到阎王爷那禀报死因时,都会说是遭雷劈的。不用说,动漫里那个有超乎常人的移动速度的变种人快银应该是关羽的后代,这超能力是一脉相承的。
不得不提的还有黄忠,这人的超能力是超乎常人的眼力。这一点和电影里的鹰眼不相上下。就说和在和关羽对打那一回:他故意只射中了关羽的帽缨,帽缨如此之小,要射中没有超乎常人的眼力哪能做得到呢?
诸葛亮这位神算子,众所周知是文曲星下凡,神一样的存在。如果以科幻思维来解读这个人物的话,他应该是有读心术,周瑜心中的小九九哪能逃得过他的法术?他还有透视眼,要不然当时魏延戴着头盔出现他面前,他怎么还能看到人家头有反骨呢?他还有感知未来的能力,料事如神,要不然他怎么敢在司马懿千万大军蜂拥而至之时,料定对方不敢进城,披上鹤氅,戴上高高的纶巾,领着两个小书童,带上一张琴,到城上望敌楼前凭栏坐下,燃起香,然后慢慢弹起琴来呢?诸葛亮是科幻片中x博士的鼻祖,集各种超能力于一身。
嘻嘻,带着科幻的眼光解读《三国演义》是不是别有一番趣味呀?
《不老泉》读后感
郑义
“人不能只活不死,所以我们这种生活不能算活着。我们只是存在,就像路边的石头一样。”这是《不老泉》一书中塔克所说的一句话。或许这句话会让你的心中升起一个大大的问号。自古以来,人类就在寻找着长生不老的方法,就像明世宗一样,一心痴迷炼丹,以求长生不死。就连《西游记》里的妖怪们都梦想着吃上唐僧肉长生不老。为什么人会有人不想只活不死,为什么会认为只活不死不能算活着?
接下来就让我带着你从故事中寻找答案吧!
故事讲述了塔克一家误喝了不老泉的泉水,变得长生不死,从此他们的生活遭受到了各种劫难——邻居的疏远;亲人的离去;只能不断搬家,隐姓埋名地生活……为了不让不老泉给世界带来毁灭性的伤害,他们全家一直固守着这个秘密,直到遇到温妮。他们跟温妮讲述了不老泉的故事,并让小姑娘明白的生命的意义,和他们一起消灭了偷听了秘密,并想图谋不轨的黄衣人。
长生不老意味着你会停止生长,意味着你不会老去,意味着你有无限多的时间。同时意味着很多东西对你来说已经没有意义!比如梦想,因为生命有限,所以心中的那份目标,才显得重要且庄严,假如生命无限,或许就没有了所谓的梦想了;比如爱,因为生命有限,有生离死别,所以每个人在一起的日子才显得珍贵,才会沉淀出爱;比如知识,因为生命有限,宇宙知识无边,在有限的生命努力学习和探索才显得特别有意义……因为生命有轮回,你才会倍加珍惜活着的日子,活着才有意义,而不像路边的石头
精神的永恒才是生命的永恒。海伦凯勒虽然身体残疾,但是她因为坚强的精神永恒地活在了我们心中;雷锋因为乐于助人的精神,一直被我们传颂着;几千多年的孔子因为遗留下伟大的儒家文化,至今还在我们心中鲜活着。
《不老泉》“存在不等于活着”这个道理让我终生难忘。肉体的永存只会让你变成路边的石头,精神的永存才是生命的永恒。
《水浒传》读后感
顾锦飏
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激励奋斗途中倍感迷茫的人;《红楼梦》道尽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三国演义》还原历史场景重现天下文韬武略……如此看来,若《水浒传》只是记叙了一帮人造反的事迹,定不会与其他三本并称为“四大名著”。
事实上,如何安身立命,才是《水浒传》的作者想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水浒传》前43回讲的是英雄个体的精彩故事,包括他们的身世,社会地位,以及他们是怎样上梁山的。在这里我们谈谈典型人物林冲。
林冲,在上梁山前的确算不上正义的好汉,因为他经常使用“弱者思维”。他作为一个禁军教头,只因他曾得到高俅的提携,就对他毕恭毕敬。自己娘子的人身自由权遭到高衙内非法侵犯,林冲面对高衙内依然充满惧惮。他“缺德”,他在高太尉百般陷害下,竟然企图用一纸休书保全自己……仔细想来,他充满了对在体制中继续安身立命的渴望。从心理学角度讲,这可以被称作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种症状主要是指受害者受到不良对待或对所处环境恐惧后,会对施害者产生一种特殊的正向情感。
所以,林冲委曲求全,只为了将来还能“讨个职位”即继续在体制中苟延残喘下去。但是他的一步步退让,只是留给了高太尉等人得寸进尺的空间。
很多人就像林冲一样。杨志,倾家荡产风尘仆仆来到京城买官,被高太尉一脚踢出;李逵的大哥李大本分守法,但因做长工受尽欺压,无钱奉养双目失明的老母……好汉们在市井间,官场上都无法安身立命,于是他们只好都上了梁山。
只是梁山也没成为他们安身立命之所。宋江架空晁盖后又施行招安计划,把林冲等人推回了来时的暗路,最终,在缴方腊时,很多想着在梁山追求身的安居的英雄好汉走上了末路。
托尔斯泰曾在《战争与和平》中写道:“一个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显得漂亮。”对比上述事例亦可见,我们追求安身立命,应该是心的安定,而不是身的安居,就像苏轼所言“吾心安处是吾家”。而心安之本正是正道直行。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好汉即使上了梁山也不能安身立命的原因。
鲁智深是《水浒传》中为数不多的真正能做到正道直行的好汉。他不像林冲一样畏首畏尾,见到被郑屠欺压得走投无路的金翠莲父女,立刻拿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银两,给他们做盘缠。鲁智深深知靠当时的司法体系已经完全没有可能拯救金翠莲父女,于是毫不犹豫地三拳就打死了镇关西。他在不知不觉充当了一次“正义使者”。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不断地化身为人间正义,像一道光,照亮了世界上许多黑暗的角落。桃花村为刘太公解逼婚之忧;瓦罐寺杀死假道士崔道成和丘小乙;野猪林及时救下林冲……鉴于他的种种行径,朝廷完全可以给他定个罪名,将他流放。但是,鲁智深是不受体制等外界因素约束的,他做事只为为正义挺身而出,守护内心的正义感。所以即使他流浪到很多地方,但是一直都豁达、快乐、内心安定的:
在大相国寺鲁智深赢得了泼皮们的钦佩,相处融洽,而且还被林冲认同,二人结拜为兄弟。在偏僻的二龙山,和杨志,武松把酒言欢。他一直都努力维护正义,并且保持着良好的心态。某种意义上说,鲁智深本身就是正义,而正义是永远不会落寞的,无论到哪里,对他来说四海皆为家。
“正道直行,四海有家”,这或许才是“不畏义死,不荣幸生”的水浒英雄传奇所想真正告诉我们的吧。
《柳林风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做《柳林风声》的书。它讲了鼹鼠、河鼠、癞蛤蟆和獾四个好朋友之间发生的事。故事主要描写了一只癞蛤蟆靠祖传家产生活,他挥霍浪费,爱追求新鲜事物,后又因犯法被捕入狱,结果家业被坏人抢走了。它在鼹鼠、河鼠和獾的帮助下,智斗黄鼠狼和鼬鼠,把家业夺了回来。从此,癞蛤蟆在朋友们的感动下,改掉了骄傲自满、胡乱挥霍的坏毛病,成为了一只好蛤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癞蛤蟆。因为他有知错能改的可贵精神。说它可贵,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他在改正错误时,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痛苦。比如被捕入狱、被狱警追赶、被抢去家业……相对于癞蛤蟆,我们很多人面对错误总想着掩饰,将错就错,没有改正错误的勇气。也正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让他从原来“腆着肚皮,叉开双腿……”的形象而变成了人们口中“伟大的癞蛤蟆先生!”是一个多么大的转变呀!从一个挥霍无度的“土豪”转变为一个既有钱又谦虚的典型“英国绅士”。
癞蛤蟆的性格特点使我想到了自己。我小的时候也是像癞蛤蟆那样骄傲自满,只要听到一些别人对我的夸奖,我就会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是最优秀的。后来我要升学了,在入学考试中,有一道题是我在幼儿园中班就学习过的知识,但是我竟然还不会做。后来我直面错误,进行了反省和改正。假如我逃避了当时的错误,可能就不会成为今天品学兼优的孩子。
《柳林风声》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它既能给读者以启发,又能让读者明白其中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这类的书籍。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王馨瑶
先说说,咱们中国的《山海经》,堪称是中国魔幻文学的开山鼻祖。在这本书中你可以见识到长得像长臂猴,有四只耳朵,走哪哪就会洪水的长石,绰号“水货”;还有外形像丹顶鹤,只有一条腿,一旦出现预示有火灾的毕方,绰号“火神”……脑洞够大吧!
而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也是一本同样具有魔幻色彩的书籍,书中至少记录的上百种奇奇怪怪的生物:比如外形像皮球,组成是火焰,走路呈Z字形,专做信使的鬼火;还有专门吃岩石,外形也像岩石的食岩族等等。书中还有上百个奇奇怪怪的国家,我印象最深的是阿玛干,一座所有东西都是银质品,驻建在“腐蚀水”中的国家。堪称德国版《山海经》
《俗世奇人》读后感
吴悦天
为什么要读书?“一日无书,百日荒芜。”读书是一架梯子,它能引导你登上知识的神奇殿堂;读书是一叶小舟,它带你遨游文字王国;读书是美味的面包,它能使你精神充满力量。今天,我来给大家推荐一本有意思,有意义的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的作者冯骥才先生,年生于天津。他的文学作品题材广泛,形式多样,已出版各种作品五十余种,其中《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神鞭》《三寸金莲》等多部作品获得全国文学奖。作品被译成英、法、德、意、日、俄等十余种文字,出版各种译本三十余种。还荣获了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泥人张》《好嘴杨巴》《刷子李》等多篇还选入了中小学语文教材。
天津是港口城市,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性格各不相同。再加上其特殊的历史文化,这个地方民风强悍。并且近百余年来,凡是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此这个地方产生了许多“民间高手”。《俗世奇人》这本书就是描写清末明初,天津民间各种奇人异事的短篇小说集。共收录了三十六篇充满生活气息又不同寻常的故事。有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巧言善辩的好嘴杨巴;医术高超的神医王十二;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
这本书高超的之处在于冯骥才先生能把这些人物特点表现得淋淋尽致,无比鲜明,比如说写张大力力气大这个特点,冯老先生是这么刻画的:聚合成门口有一块死沉死沉,无人能举起的青石大锁:一天,张大力来到侯家后,看见这把锁,也看见上边的字,便俯下身子,使手问一问,轻轻一撼,竟然摇动起来,而且赛摇一个竹篮子,这就招了许多人围上来看。只见他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笑容满面,好赛举着一大把花儿!”
类似这样描写生动细腻的文字在书中比比皆是。
《俗世奇人》在语言表达上也别具一格,文中使用了不少天津方言,让读者感受到独特的天津韵味。
我读这本书最深刻的体会是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社会占有一席之地,我们都得像这本书中的奇人一样,练就一手绝活。
总言之,读它,读它,你一定会有大收获。
《哈利波特》读后感
赵梓伊
《哈利波特》中最厉害的魔法不是隐身术,飞行术,幻形术等,对我来说,它最厉害的魔法是偷心术。呜呜,我前段正是中了它的偷心术,整颗心都被偷走了,成为了地地道道的“哈迷”。
我中魔大概是从今天暑假开始的,一开始是本着学习英语的目的,下载了《哈利波特》第一部的电影,没想到一旦开始观影,就像吃了“炫迈口香糖”,一个假期的时间,没有间断地看完了八部,整整八部呀。那段不管碰到谁,聊天话题都是《哈利波特》,姨妈让我照看襁褓中的小表弟,《哈利波特》成了我的哄娃神器,我连讲带演,把表弟哄得“咯咯”笑得不停;小区里个有见人就想把对方耗住拉家常的阿婆,自打我没完没了地跟她聊《哈利波特》后,见我扭头就走了。那段时间只要看到这部电影的宣传海报,就像磁铁被吸铁石吸住一样;逛商场,看到《哈利波特》的纪念品,竟然能舍去苦苦维护的淑女形象,抱着老妈的“老粗腿”,央求她给我买。哎,这就是中了哈利的偷心术,成为失心疯的症状,严重吧?
不过,还真是凡事有失必有得,开卷有益,迷恋《哈利波特》以来,我的英语提升了很多,尤其是口语和听力,以前除了蹦几句类类似“howareyou?”“hi”这样充满乡土气息的日常用语外,其他都不会说,而现在和外教聊起天来,英语能说得“咔嘣脆”,而且发音也有了英式贵族的味道。写想象作文的时候,任督六脉像是被打通一样,脑洞大开呀。最重要的是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学到了一种很重要的精神品质:
在“三强争霸赛”中,一个食死徒冒充了疯眼汉,往圣水里投了哈利的名片,让未满17岁的哈利陷入了危机重重的“三强争霸赛”。可让食死徒万万没想到的是,哈利不但没有丧命,还取得了永恒的荣誉。但在最后一关时,哈利与他的队友塞德.里克遇到了伏地魔,并与其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终于,在历尽千重万险,机智、勇敢的哈利最终战胜了可恶的伏地魔,为父母报了仇。遗憾的是,塞德.里克却在这场战争中被伏地魔索去了性命,哈利无比伤心难过。在这样的故事情节中,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害怕,只要自己和朋友们一起坚持到底,是没有什么不能战胜的。无论何时,我们都要有信仰。正所谓“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和希望”。让我们举起信仰的火把,照亮每一处黑暗,向光明前行!
《哈利波特》这本好书值得你我着迷,我无怨无悔做哈迷。
《小王子》读后感
张翔宇
最近我读了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一书。这本书被称为人类的智慧明灯,而这本书中最智慧的角色无疑是小王子在地球上遇到的那只小狐狸,它被称为是大众的人生导师。它教会了小王子以及广大读者最大的人生智慧:驯化——与生活中的人事物建立情感,用心生活。不过呢,我觉得我阅读老师说得对,“尽信书不如无书”,无论读什么经典,都要带着批判的思维去读,读《小王子》这本书也一样呢!
“语言是误解的根源”,狐狸说的这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印象深刻的原因并非是共鸣感,而是我对这句话有异议。我想这句话只适用于小王子和狐狸这对语言不相通的朋友吧?而在我们人与人之间,多进行语言上的沟通交流是相互理解的前提,是不产生误解的基础,所以“误解根源”这个黑锅语言不能背。不信?那就看看我的亲身经历吧!
记得几天前,我在课间的时候正向门外走去时,突然被人从背后推了一把,差点摔倒。我扭身一看,看见我的好朋友站在后面,我当时本想发火,可是突然想到:万一不是他推得,我不就冤枉人家了吗?我于是就问是不是他推的,他很坚定的说不是他。因为他平时根本不说谎,说以我就相信了他。后来经过了解,原来是另外一个同学下课后急着去卫生间,无意中撞了我。看,活生生的例子,幸亏我和我的好朋友平时交流的多,知道他是一个从不说谎的人,并且及时控制了自己的情绪,才是这样的结果。
还有一次,是在我三年级时发生在我和妈妈之间的一件事。当时我课内作业负担比较重,而妈妈又给我布置了很多课外拓展作业,我觉得没必要做,(因为我都会做)。但是我不敢给妈妈说,怕她批评我、怕她埋怨我不能吃苦,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因此我每次写课外作业时心情都很不好,嘴巴总是撅着的。而妈妈每次看到我这副嘴撅脸掉的样子,心情也很不好。两个人心情都不好的结果就是发生争执。那一段时间我觉得世界简直是一片灰暗。终于,有一天她很耐心的跟我进行了一次谈话。问我不开心的原因和想法,帮我分析是因为不会做呢,还是觉得都会做,占用了自己的休息时间?让我跟她说心里话。我于是跟妈妈说了心里真实的想法。原因找到后,妈妈在保证我把知识点都掌握的情况下减了不少课外拓展作业。从此以后,我每天都会很开心的去完成作业,和妈妈的关系也更融洽了!
由此看来,互相沟通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时很重要的桥梁,语言并非是误解的根源,所以呀,尽信书不如无书,思辨阅读很重要哦,看,连人生导师狐狸的话,我们也不能全盘接受哈。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
龚施阳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孩子是马小跳,而安妮又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呢?让我们一起来《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绿山墙的安妮》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安妮,很多读者都跟我一样喜欢她,封她为“励志女神”,“国民女神”,并不是她很完美,没有缺点也从不犯错,恰恰相反,她和马小跳一样“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顶撞林德太太,做蛋糕时把镇痛剂当即香精,灌醉好友戴安娜等等都是她犯过的错误。而我喜欢她正是因为欣赏她对待错误的态度,她每次犯错都积极改正,并且她告诉我们:“一个人犯的错误是有限的,当到了极限,错误就犯完了,每一种错误都可以帮我们治好一种严重的缺点。”
读着安妮犯错的情节,让我想到了自己小时候,有一次我和弟弟在玩闹时,我不小心打碎了爸爸收藏的花瓶。当爸爸妈妈赶到现场时,我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把责任推卸给了弟弟,跟爸爸妈妈撒谎说是弟弟打碎了花瓶。弟弟当然不肯当替罪羔羊,哭闹着说我诬陷他。而我就一口咬定是他打碎的。一时无法明辨真相的妈妈,支走正在气头上的爸爸,把我和弟弟叫到跟前,对我们说:“我先无论对错,不过我要和你们说清楚后果,今天如果你们中犯错的人不站出认错的后果是你们兄弟两会产生矛盾,你们会失去爸爸妈妈的信任。如果认错的话,爸爸妈妈不再追究责任,并且爸爸妈妈会为你的勇于承担骄傲,你自己改正错误后也会得到成长。我就说这么多,认不认你们想想”“妈妈,我错了!”我当即站出来承认了错误……
没错,就像妈妈所说的,逃避和反复犯错要付出的代价永远要比承担和改正错误要多多的。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像安妮一样做个知错就改,勇于承担的孩子。
“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不知道改正。知错能改是我们每个人必须拥有的良好品质。”这就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
最后,如果你也想成为这样会思考的阅读者,欢迎加入咱们秋季读书会,一起读好书,把书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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