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立
(1)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知识产权所占的位置和比重也有所不同,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
如高新技术,自主品牌出口型等大中型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在件以上,涉及的知识产权业务类型和业务量都较多的情况下,就有必要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而一些小型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几件或者几十件,而不必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
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设立直属于企业最高管理者或企业研发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规模较大的企业,可借鉴国外跨国公司的做法,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划分为若干个职能子部门,以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严密性和灵活性。
(3)一些小型企业没有必要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远离知识产权,小型企业也不可避免地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小型企业势单力薄可以考虑参加行业保护联盟,对侵害所属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联合对抗,使知识产权制度行业化、社会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突出三项:
(1)激励制度
激励制度是调动员工从事知识创造的重要机制,企业通过不同的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如有的公司设立直接的专利申请的现金奖励机制;还有的公司将专业技术人员的资历考核、晋级和技术人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进行挂钩。
(2)约束和责任制度
约束制度则是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避免企业知识产权通过员工泄露或流失。如企业可考虑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明确职务发明创造知识产权归属,列举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以及员工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等。
(3)教育培训制度
知识产权意识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工作。因此只有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教育培训制度,才能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更加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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